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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更新消息 高检:从严从重打击破坏军婚关联犯罪,依法追捕漏罪漏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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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林平

  高检要求,检察机关应从严从重打击破坏军婚关联犯罪。

  7月29日,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军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属合法权益情况。

  据通报,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危害国防利益和侵害**军属合法权益相关犯罪的惩治力度,2021年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涉军类刑事案件661件1026人。其中,破坏军婚案件54件54人。

  典型案例显示,2019年4月,被告人刘某与现役**程某(女)登记结婚。2019年5月起,刘某前女友李某在明知刘某已结婚,且其配偶程某为现役**的情况下,仍然与被告人刘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在现役**程某怀孕期间,李某与刘某生下一子,并于2020年9月1日起在刘某所在城市以夫妻名义租房共同生活,造成程某与刘某感情破裂。

  2022年1月24日,检察机关以李某犯破坏军婚罪、刘某犯重婚罪向**提起公诉;同年3月3日,**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李某****九个月,以重婚罪判处刘某****一年。李某、刘某均未提出上诉。

  据介绍,本案办理之初,公安机关仅就李某的破坏军婚行为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未对刘某的重婚行为予以追责。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在案证据后认为,刘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保持情人关系并生子,进而以夫妻名义同居,其行为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涉嫌重婚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审查**阶段,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在明知刘某妻子程某为现役**的情况下,仍与刘某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生下一子,还以夫妻名义长期租房共同生活,造成程某与刘某感情破裂。李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程某的婚姻,构成破坏军婚罪;刘某有配偶,而与李某生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重婚行为,构成重婚罪。

  检察机关以李某犯破坏军婚罪、刘某犯重婚罪提起公诉,并对李某提出****九个月、刘某****一年的量刑建议,定罪量刑意见均被**采纳。

  高检在阐述典型意义时表示,本案中,李某与刘某生育一子,日常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达到“结婚”的实质性要素,对他人婚姻造成了实质性破坏,可以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结婚”,刘某的行为属于“有配偶而重婚”,李某的行为则构成破坏军婚罪。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在审查认定‘同居’的基础上,要注重对重婚行为的审查,确保精准打击犯罪,切实维护**合法权益。”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对同居人员刘某一并打击,二人分别被判破坏军婚罪、重婚罪。通过从严从重打击破坏军婚关联犯罪,使广大官兵能够安心服役。

  高检还强调,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重发挥司法的引领、教育、警示作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审查证据,依法追捕漏罪漏犯,坚决惩治破坏军婚犯罪。

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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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4-05-18 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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