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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现场
5月15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执结一起位于武陵源景区的武陵源宾馆(四星级宾馆)执行难案。在**监督下,三方当事人按照自愿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顺利移交武陵源宾馆,并送来感谢锦旗。
3月5日,市**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该案执行标的物武陵源宾馆位于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属于湖南省总工会武陵源职工休养所。因**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该宾馆已暂停营业,损失严重。申请执行人希望**尽快执行到位,帮助宾馆复工复产,为来张家界旅游的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立案后,市**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家界某某有限公司下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进行执行调查。被执行人不服仲裁裁决向市**申请撤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市**经审查依法驳回了该公司申请,并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迅速恢复了执行,于4月29日张贴了迁出房屋、腾让经营场所的公告。
执行中,因武陵源宾馆长期由案外人周某某承租和经营,并且对宾馆进行了装饰装修、改造、增加了相关设施等,当事人对相关部分的补偿事宜争议较大,一些门面的承租人也有很大意见,给执行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考虑到该案涉及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相关承租人等人员众多,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执行法官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多次到现场查看、走访周边住户、做好记录,全面了解武陵源宾馆具体情况。
登记移交
经过市**执行法官多次**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及其相关承租人做工作,明理释法、协调矛盾,并组织各方当事人举行执行听证,终于于5月13日促使三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同意在5月15日进行现场移交。
5月14日,为了确保现场移交工作顺利完成,市**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武陵源宾馆查看,并同武陵源区**执行局干警共同商讨具体执行方案。移交当天,在两级**执行干警的组织监督下,当事人对武陵源宾馆的资产、门面、水、电、气、钥匙、房卡及相关系统资料等物品进行盘点,制作移交清单,并签订了现场移交财产补充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辛勤付出只为各方当事人满意
· 本期编辑:陶涛
· 文:覃山松 陶涛 周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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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4-05-19 17: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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